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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馨提示
3月21日为系统测试时间,在此期间输入信息只作测试使用。3月23日0:00正式开始网上预报名前将清空所有信息。
一、2011年小一新生网上预报名、学位申请时间
1.网上报名时间:3月23日00:00—4月8日18:00
2.学位申请时间:4月9—4月11日,家长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印复件(含网上打印一式两份的申请表)到申请学校接受资料初验。工作时间:上午8:30—11:30,下午2:30—5:00。
二、网上预报名注意事项
有下列情况下之一者,公办学校谢绝安排学位:
1.在申请表填写虚假信息者。
2.在无特殊情况下不按时申请学位者。"特殊情况"是指因公特殊客观原因或因病且能提供相关原始凭证。
3.在公办学校重复申请学位者。
4.已被学校录取,无故不按时报名注册,校方不保留其学位。
5.已在各类学校就读小学的学生。
6.不属于某学校招生范围的学生,该学校谢绝安排学位。
三、以下两种特殊情况不在网上申请,请直接携带相关资料到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教育科申请(招生办公地点:坪山新区管委会208A室)。(点击相应情况可查询须提交的申请资料)
●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
●父母双亡的适龄儿童
四、台籍、港澳和外籍学生学位类型的认定
(一)台籍学生学位类型的认定
1.台籍学生能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的,按第"1"类认定;
2.台籍学生能提供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的租赁合同的,按第"3"类认定。
(二)港澳籍和外籍学生学位类型的认定
1.港澳籍和外籍学生能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的,按第"5"类认定;
2.港澳籍和外籍学生能提供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的租赁合同的,按第"6"类认定。
五、对租房类学生的说明
请家长尽量不要到学位特别紧张的学区内租房,或临时将户口挂靠,因学位原因,此类学生很有可能被安排到其它公办或民办学校就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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