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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家长:

小学一年级网上预报名系统将于32300:00正式开放,截止时间至4月8日,期间报名系统全天向家长开放。报名先后与招生录取结果无关,已网上报名的资料仍然有效。

由于报名人数众多,建议申请学校学位的家长尽量避开高峰期。教育网、天威视讯宽频用户请选择系统中教育网与天威视讯宽频按钮,将极大提高报名效率,其余的用户请选择电信按钮。

 

招生政策咨询电话:84622683

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教育科:84622194

客服服务投诉电话:25896769 

温馨提示

3月21日为系统测试时间,在此期间输入信息只作测试使用。3月23日0:00正式开始网上预报名前将清空所有信息。

 一、2011年小一新生网上预报名、学位申请时间

1.网上报名时间:32300004818:00

2.学位申请时间:49411日,家长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印复件(含网上打印一式两份的申请表)到申请学校接受资料初验。工作时间:上午8301130,下午230500

二、网上预报名注意事项

    有下列情况下之一者,公办学校谢绝安排学位:

1.在申请表填写虚假信息者。

2.在无特殊情况下不按时申请学位者。"特殊情况"是指因公特殊客观原因或因病且能提供相关原始凭证。

3.在公办学校重复申请学位者。

4.已被学校录取,无故不按时报名注册,校方不保留其学位。

5.已在各类学校就读小学的学生。

6.不属于某学校招生范围的学生,该学校谢绝安排学位。

三、以下两种特殊情况不在网上申请,请直接携带相关资料到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教育科申请(招生办公地点:坪山新区管委会208A室)。(点击相应情况可查询须提交的申请资料)

     ●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

     ●父母双亡的适龄儿童

四、台籍、港澳和外籍学生学位类型的认定

     (一)台籍学生学位类型的认定

     1.台籍学生能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的,按第"1"类认定;

     2.台籍学生能提供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的租赁合同的,按第"3"类认定。

     (二)港澳籍和外籍学生学位类型的认定

     1.港澳籍和外籍学生能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的,按第"5"类认定;

     2.港澳籍和外籍学生能提供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的租赁合同的,按第"6"类认定。

五、对租房类学生的说明

请家长尽量不要到学位特别紧张的学区内租房,或临时将户口挂靠,因学位原因,此类学生很有可能被安排到其它公办或民办学校就读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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